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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七方面改革举措带来哪些新便利?

    自然资源部日前会同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减材料、优流程、提效率、降成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推出七方面改革举措,如何让企业办事更省心、省力、省事、省钱? 一窗集成服务,告别“多头跑” 新政明确将企业购置不动产涉及的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申报纳税、贷款办理等事项纳入“一件事”范畴,推动综合窗口加快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升级为“一窗办理、集成服务”。各地可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企业专窗,企业在同一窗口就能完成登记申请、纳税申报、证书领取等全流程事项,无需多窗口奔波。 材料精简方面,新政推行“一个表格、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企业营业执照、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交易合同、原不动产权证书等共性材料无需重复提交,大幅减少填报与提交负担。同时,推动实现“同市同标”并逐步拓展至“同省同标”,统一申请材料与办理标准,让企业跨区域办事更顺畅。 税登协同提速,1个工作日内办结 为提升登记办税效率,新政深化登记税务协同,实行“一窗收件、后台流转”模式。不动产所在地专窗或综合窗口统一受理登记与办税申请,企业正常经营、办税资料齐全的一般性业务即时办结,复杂业务限时办结。 税务部门完税后实时推送完税信息,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查验土地增值税、契税完税情况后,原则上1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跑出政务服务“加速度”。 金融服务延伸,融资办事“一站式” 新政强化登记金融协同,通过网上“一窗办事”平台、部门专线等方式,将不动产登记服务延伸至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企业可在网点一站式办理登记信息查询、抵押登记、转移登记及贷款申请,实现关联业务无缝衔接。 为减轻企业表单填报压力,鼓励各地使用抵押登记关键信息表,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要求提取借款、抵押合同关键信息并由抵押双方确认,方便线上申请。同时,鼓励有条件省份推进省级登记金融“总对总”对接,便利企业线上办理跨市县抵押业务,畅通融资渠道。 “带押过户”扩围,降低企业过桥成本 新政深化“带押过户”改革,将服务范围拓展至企业购置的各类不动产(包括工商业不动产等),灵活采取多种模式,合并办理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实现借新贷、还旧贷无缝衔接。这一举措可有效降低企业过桥资金负担,缓解资金周转压力。 此外,推动跨银行金融机构“带押过户”,统一抵押权转移、变更审核标准,优化银行间衔接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同时,鼓励引入预告登记制度,有效防止抵押权悬空风险,保障买卖企业、贷款银行等各方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安全。 数据共享免提交,让信息“多跑路” 依托各级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新政按“属地优先、省级推动、国家支持”原则推进信息共享。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共享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信息,不动产登记机构共享纳税申报所需登记信息,力争嵌入式实时调用,实现材料免提交。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优先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核验实时共享,同时推广不动产单元代码应用,实现交易、征税、登记、抵押等业务一码关联,减少部门数据壁垒。 全程网办+跨省通办,打破地域限制 新政明确打通企业购置不动产“一件事”全程网办路径,推动电子签章跨域互认,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合法身份证明与电子签名手段。推广电子申请表、电子合同、电子询问笔录,探索AI、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提升线上服务智能化水平。 加快推进以“全程网办”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打破地域阻隔,方便企业跨区域购置不动产。 信息查询升级,助力企业尽职调查 为支撑企业交易、合作与投融资决策,新政优化信息查询服务,提供不动产自然状况及抵押、查封、居住权、预告、异议登记等限制信息在线查询。全面推进“图属一致”的登记信息可视化查询,广东全省已实现“以图查房”,提供地籍图可视化服务。 同时,鼓励各地提供企业不动产登记、经营状况、欠税信息等一站式关联查询,帮助企业高效开展尽职调查,降低交易风险。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总结推广前期地方试点形成的上海、重庆、安徽合肥等地创新经验,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让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改革红利,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2026-6-15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人工智能+信息通信”创新发展实施意见(2026—2028年)》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人工智能+信息通信”创新发展实施意见(2026—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6年6月3日 “人工智能+信息通信”创新发展实施意见 (2026—2028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机遇,推动人工智能与信息通信融合创新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推进信息通信业数智化升级,夯实人工智能发展底座,持续巩固提升信息通信业竞争优势和领先地位,为扎实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到2028年,人工智能与信息通信初步构建融合互促的创新发展格局。信息通信智能运营和服务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信息通信网络初步实现高等级自智,形成30个以上高价值典型场景,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和特色智能体。网络、算力等信息基础设施支撑人工智能能力进一步提升,城域算力1毫秒时延圈覆盖率不低于75%。到2030年,人工智能与信息通信网络融合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显著突破,通感算智一体化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形成完备的协同创新和产业生态体系,“人工智能+信息通信”步入技术引领、产业繁荣、安全可靠、智能普惠的发展新阶段。 二、推动信息通信行业智能化升级 (一)推动信息通信智能化技术演进发展。聚焦5G-A/6G、新一代光网络、“IPv6+”、工业互联网等领域与人工智能融合发展,开展人工智能驱动的新型网络架构研究,加强移动通信空口智能化、网络高等级自智、网络内生智能、天基计算网络、智能体互联网等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二)加强网络智能体创新发展与应用。支持研发专业性高、落地性强的网络大模型和智能体,突破大小模型协同、多智能体协同、智能体通信等技术。打造自主智能体通信协议,深化网络领域的适配与应用,鼓励探索基于智能体的新型电信业务形态,构建网络智能体自主产业生态。面向信息通信领域模型训练和应用需求,在重点场景打造一批信息通信行业高质量数据集。 (三)加快网络设备智能化水平提升。探索在通信基站、核心网设备、路由交换设备、宽带接入服务器、光传输/接入系统、安全网关等网络设备中部署智能算力,应用人工智能算法增强网络设备的业务感知、调度、优化和安全防护等能力。 (四)推进网络建设运营全场景智能化能力升级。提升模型在网络“规建维优营服”等全场景感知、分析、决策、执行一体化能力。探索大小模型协同、人机协同、机机协同等网络运维新范式,增强网络自管理、自配置、自优化能力,实现从单点智能向跨域协同智能演进。推广运维机器人、巡检无人机等新型装备在网络运维场景应用。 专栏1:网络自智能力提升行动 规划建设场景:加快网络智能规划、网络设计方案自动生成、网络施工智能质检等场景应用,5G专网、政企专线等网络方案设计时长缩短至小时级,光纤光缆跳接质检、网络终端安装质检时长缩短至分钟级。 管理维护场景:聚焦故障定位、配置变更等高价值场景,探索复杂场景下多个网络智能体协同技术,推动智能运维从单环节到全流程演进,实现故障定位和业务闭环调优时长进一步缩短。 运营服务场景:构建网络运营智能体,实现业务质量实时评估、用户体验精准画像及资源弹性调度,提升业务端到端自动开通服务占比,实施客户智能感知主动服务。 (五)增强网络边缘推理能力。以场景需求为导向,探索在5G/5G-A网络、光网络、IP网络、新型工业网络的边缘设备部署推理算力,为人工智能在交通、低空经济、制造、文娱等场景应用提供通感算智一体边缘计算服务。探索云网边端协同推理技术,降低推理时延和终端算力需求,实现大小模型协同。 (六)提升优化智算云服务。推动平台即服务,打造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网络大模型和智能体开发工具链与自动化运维平台,提供模型研发、训练、部署全流程服务。汇聚高质量基础模型与行业智能体,加强模型即服务在各行业的创新应用。面向智能体的训练和推理算力需求,提升智算云服务水平,推动智能体云化部署。 三、夯实人工智能发展底座 (七)夯实网络支撑底座。加快建设400Gbps/800Gbps等骨干传输网络,优化东中西部国家枢纽节点之间网络传输通道。有序推进城域400Gbps及以上、全光交叉等高速光传输系统设备应用。优化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等布局,提升网间数据传输质量。简化核心到边缘网络层级,完善重点场所算力接入网络布局,构建城域毫秒级低时延入算能力。 专栏2:智算网络技术产业能力提升行动 加强高端光电芯片和器件研发:加强高速光电芯片、高速转发/交换芯片、全光交换器件、光电共封装器件等技术和产品研发验证,开展光电混合组网技术试验,加速技术方案成熟。加强智算超节点光电互联技术攻关,开展智算网络技术与产品验证。 加强广域智算网络传输技术研究试验:加大广域无损网络、任务式调度、算网运维智能体等技术验证和落地,提升算间网络调度能力和传输效率,降低比特带宽成本。 (八)优化算力设施部署。构建“枢纽—区域—边缘”三级节点协同的算力设施体系,加快算力大通道建设,支撑人工智能和信息通信融合创新。建立完善国家和区域算力平台,强化算力统筹监测和供需对接,促进算力、模型、应用一体化协同创新,提升信息通信业数据资源利用率。形成统一算力标识体系,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集约化、市场化的算力服务体系,加速信息通信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九)提升网络智算服务能力。丰富光传送网(OTN)专线、无源光网络(PON)专线、IP专线等多种专线类型,实现业务快速开通和灵活调度。面向智能体、具身智能等上行带宽和时延需求,提升光纤接入网上行带宽配置,推进支持大上行能力的5G-A网络部署,优化网络体验,降低网络端到端时延。 专栏3:智算业务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提升人工智能入算专线服务能力:优化网络资源调度能力,提供按需灵活计费、分时共享等服务模式,通过段路由(SRv6)、光业务单元(OSU)/小颗粒光传送网(fgOTN)等技术实现端到端专线快速开通和带宽快速调整。 提升网络对人工智能业务服务能力:开展跨广域IP网络的分布式推理技术试验,网络资源利用率不低于90%。提升5G-A、PON等上行业务接入能力,优化家庭/商企无线局域网(WLAN)网络接入时延不大于5ms。 推广模型应用平台:建立“算力+数据+模型+AI应用”的一体化服务生态,构建从模型训练、场景验证到商业落地的全流程开发环境,加速国产AI技术在关键行业的规模化渗透与应用创新。 四、深化融合应用创新推广 (十)打造网智融合新终端。加强具身智能与信息通信融合创新,推动具身智能与网联通信模组和设备适配验证。大力发展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慧家庭设备、智能穿戴设备等产品,培育智能化、融合化人工智能终端产品体系。 (十一)丰富信息消费新场景。鼓励基础电信企业积极利用人工智能赋能传统电信业务,加强基于智能体的新型个人和家庭应用创新,深化智慧个人助理、智慧管家、家庭看护、互动健身、3D观影等人工智能应用,拓展消费服务新场景,提升生活品质。 (十二)赋能垂直行业提质升级。围绕原材料、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行业“智改数转网联”需求,建设新型工业网络,加快工业互联网应用普及,构建多层次、系统化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培育一批工业智能体,推动网络解决方案+行业大模型综合信息化服务融通发展,加快5G/光网+智慧交通、设备智能巡检、工业视觉检测等应用规模推广。推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套餐式、模块化“网络+人工智能”服务,满足中小企业个性化需求。推动创新型产业集群智能化发展,加速构建“智慧集群”。 (十三)推动社会民生智能普惠。面向卫生健康、教育等社会民生领域,开展智能健康监测、老人和儿童看护、智能课堂、智能学伴等应用,提供精准化与普惠化服务,助力构建有温度的智能社会。 五、增强信息通信行业治理能力 (十四)提升“以网管网”智能监管能力。推动信息通信行业管理创新,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赋能,夯实“以网管网”智能化基座建设,构建全流程、精准化、在线化的监管能力,打造集数据展示、态势研判、风险预警于一体的监管智能决策中枢,实现对行业整体态势与微观主体状况的动态感知和精准洞察,提升电信市场综合治理效能。 (十五)强化智能化安全保障。围绕信息通信网络高级威胁攻击、数据异常流转等安全风险,加强人工智能赋能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攻关。聚焦信息通信网络安全实战和运营典型场景,构建高质量安全数据集,持续开展人工智能赋能网络和数据安全实效评价。强化人工智能评估评测、风险监测、应急处置等安全保障措施,提升风险防范应对水平。推动智能网络设备和网络智能体功能性能、风险等验证评估,促进相关电信设备产品上市应用。在防范治理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持续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十六)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人工智能+信息通信”标准体系,加快面向人工智能的新型网络架构、网络技术、网络设备、终端等领域的标准研制和应用。鼓励企事业单位深度参与ITU-T、3GPP、IETF等国际标准组织的标准化活动,围绕5G-A、6G、光网络等领域加强“人工智能+网络”国际标准制定。 (十七)优化公共服务能力。组织基础电信企业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人工智能与信息通信网络融合创新试验验证。研究构建网络智能化水平与智算服务分级分类评估体系,构建高质量网络智能测评数据集和语料库,开展人工智能与信息通信网络创新技术与产品测评体系建设。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家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建设,培育一批优质开源项目。推动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高效办理。 六、加强组织保障 各地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统筹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基础电信企业、设备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等扎实推进人工智能与信息通信网络融合创新,加强相关技术、产品落地推广。发挥行业和社会组织平台作用,开展场景创新、技术创新、试验验证、产业合作、应用推广等。通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支持开展网络智能化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攻关,鼓励将攻关成果开源共享。在揭榜挂帅中设立网络智能化技术和解决方案任务,加快形成一批标志性技术产品和方案。针对网络安全、隐私保护等全球性挑战,与各国加强合作,共同提高防护能力。征集一批典型应用案例,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深度行”活动等,及时总结“人工智能+信息通信”优秀经验成效,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2026-6-15
  •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高效办成一件事”2026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要求,聚焦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纵深推进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登记服务集成。企业购置不动产涉及的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申报纳税、贷款办理等纳入“一件事”范畴。各地要加快综合窗口“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向“一窗办理、集成服务”升级,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企业专窗,集中办理涉企业务。企业在同一窗口即可完成不动产登记申请、申报纳税、证书领取等事项办理。精简企业办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以及申报纳税等申请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登记证明等共性材料无需重复提交,实行一个表格、一套材料、一次提交。纳入“一件事”的事项,要对外公示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和承诺时限,不得随意增加非法定环节和材料。各地要实现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同市同标”,做到同一事项统一申请材料、统一办理标准,并逐步向省域范围拓展,推动实现“同省同标”。 二、深化登记税务协同。各地要巩固已有改革成果,持续优化企业购置国有土地上房屋转移登记及申报纳税流程,提高业务联办效率。不动产所在地企业专窗或综合窗口统一受理登记办税申请,实现“一窗收件、后台流转”。企业正常经营、购置房屋发票等办税资料齐全的一般性业务即时办结,复杂业务限时办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不断拓展即时办结业务范围,缩短限时办结业务办理时限。企业完税后,税务部门实时推送完税信息,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查验土地增值税、契税完税情况,原则上1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 三、强化登记金融协同。各地要通过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办事”平台、部门专线等多种方式,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网点,进一步扩大网点覆盖面。企业可在服务网点申请登记信息查询,支撑贷款办理。贷款办理完成后,企业可在服务网点一并提交抵押登记、转移登记等申请材料,实现关联业务一站式申办。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电子印章、电子材料,优化贷款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鼓励有条件的省份探索推进省级登记金融“总对总”对接机制,进一步便利企业线上办理跨市县抵押业务,方便企业融资。鼓励各地使用抵押登记关键信息表,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要求提取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关键信息并由抵押双方确认,方便线上申请,减轻表单填报负担。 四、深化“带押过户”改革。各地要因地制宜,灵活采取多种模式,通过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借新贷与还旧贷无缝衔接,方便企业购置各类不动产时,能够及时享受“带押过户”服务,有效降低企业过桥资金负担。推动跨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押过户”,探索逐步统一银行间抵押权转移、变更审核标准,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实现跨行抵押权转移、变更;进一步优化银行间衔接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企业“带押过户”便利度。鼓励地方引入预告登记,防止抵押权悬空风险,维护买卖企业双方、贷款银行等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金融安全。 五、大力推进信息共享。各地要依托各级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属地优先、省级推动、国家支持”的原则推进信息共享。市场监督管理、公安部门共享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等登记所需信息,不动产登记机构共享申报纳税所需登记信息,共享信息力争做到嵌入式实时调用,实现材料免提交。跨地市或省级层面集中存储的信息,由省级负责推动信息共享;涉及跨省域或国家层面集中存储的信息,可向部申请共享信息。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和执照文件优先通过核验电子营业执照的方式实时共享。推广不动产单元代码应用,在不动产买卖合同、完税凭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中予以记载。 六、加快推进“全程网办”“跨省通办”。各地要打通企业购置不动产“一件事”全程网办路径,逐步实现转移登记、申报纳税、抵押登记等全流程线上办理。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推动企业电子签章在企业购置不动产“一件事”事项中的使用以及跨域互认,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推广使用电子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电子询问笔录、电子合同。在申报纳税、贷款办理中,推广应用电子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探索AI、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提供智能导办、表格预填、智能辅助审核、风险提示等服务。加快推进以“全程网办”为主、线下帮办为辅的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 七、优化信息查询服务。各地要提供便利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有不动产交易、合作、投融资等意向的企业或个人,可在线便捷查询不动产自然状况以及是否存在抵押登记、查封登记、居住权登记、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限制状况。全面推进“图属一致”的登记信息可视化查询。鼓励各地提供企业不动产登记、经营状况、已公告欠税信息等一站式关联查询,便利企业开展“尽职调查”,支撑企业决策。 自然资源部会同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建立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对地方加强调度指导,及时会商解决实际问题。各地要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部署要求,加强部门协同,合力改革创新,强化宣传引导,提高政策知晓度,做到企业群众“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满意度。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26年5月29日

    2026-6-15
  • 3年内城域算力1毫秒时延圈覆盖率有望不低于75%

    新华社北京6月11日电 工业和信息化部10日公布《“人工智能+信息通信”创新发展实施意见(2026—2028年)》,提出到2028年,信息通信网络初步实现高等级自智,形成30个以上高价值典型场景,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和特色智能体;城域算力1毫秒时延圈覆盖率不低于75%。 人工智能技术正处于快速迭代、加速突破的爆发期,人工智能与信息通信深度融合作为新兴研究方向,具有较强的复杂性与系统性,在关键技术突破、融合路径探索、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仍面临系列问题和挑战。 实施意见明确,到2030年,人工智能与信息通信网络融合关键核心技术取得显著突破,通感算智一体化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形成完备的协同创新和产业生态体系,“人工智能+信息通信”步入技术引领、产业繁荣、安全可靠、智能普惠的发展新阶段。 实施意见围绕推动信息通信行业智能化升级、夯实人工智能发展底座、深化融合应用创新推广、增强信息通信行业治理能力等4个方面部署17项具体任务,包括开展人工智能驱动的新型网络架构研究;突破大小模型协同、多智能体协同、智能体通信等技术;加快算力大通道建设,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集约化、市场化的算力服务体系等。 实施意见还以专栏形式部署网络自智能力提升行动、智算网络技术产业能力提升行动、智算业务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2026-6-11
  • 企业购房置业有望登记、报税、融资一窗办理

    新华社北京6月11日电(记者王立彬)自然资源部等多部门推出改革举措,聚焦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全流程,今后企业购房置业有望登记、报税、融资一窗办理。 根据自然资源部会同公安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做好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企业购置不动产将加强登记服务集成,加快向“一窗办理、集成服务”升级,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企业专窗,集中办理涉企业务;推动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同市同标”,逐步实现“同省同标”;深化登记税务协同,原则上1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强化登记金融协同,打通融资“快车道”,企业在网点可一站式完成登记事项申请。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胡善顺10日在媒体座谈会上说,产权保护是营商环境的核心支柱,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直接影响经营主体投资信心。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将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列入重点事项之一,此次改革将自然资源、公安、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多部门涉及事项整合为“一件事”,目标是强化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存量时代要素市场化配置;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据介绍,今后相关部门将建立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确保改革举措让企业群众“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2026-6-11
  • 国家数据局发文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

    国家数据局近日印发《关于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从国家层面首次对数据赋能人工智能发展作出系统性部署,圈定强基扩容、标注攻坚等六项专项行动。文件还首次提出探索以词元(token)为基础的价值体系、探索词元交易等新型交易模式,标志着“词元经济”和“词元交易”被纳入政策视野。 圈定六项专项行动 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是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实现产业落地的基础性、关键性资源。实施方案圈定强基扩容、标注攻坚、提质增效、应用赋能、管理服务、价值释放六项专项行动,旨在助推形成“数据飞轮”,加快构建数据要素与人工智能协同演进的共生生态。 其中,强基扩容行动提出,面向人工智能应用需求丰富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形态,包括持续推进文本、代码、图像、音频、视频、点云、时序数据、科学数据等多模态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赋能人工智能预训练、指令微调、强化学习、测评等各阶段。 赛智产业研究院院长赵刚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拓宽数据供给渠道,丰富数据供给类型,加快建设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将为我国人工智能发展和应用提供充足“燃料”。 关于标注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引导数据标注从“以人为主”向“人机协同,专家深度参与”的多层次标注模式转变,推动数据标注向专业化、智能化跃升。同时,持续推动数据标注先行先试。指导首批七个承担数据标注先行先试任务的城市,持续做强做深数据标注产业。并且,培育一批数据标注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壮大数据标注产业。 “词元交易”首次被纳入政策视野 值得注意的是,在价值释放行动中,探索以词元为基础的价值体系、探索词元交易等新型交易模式首次被纳入政策视野。这意味着,国家数据局已经开启了对词元经济从定义到制度化的初步建构。 实施方案提出,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推动数据集商业化、资产化,培育为数据付费的市场共识,探索以词元为基础的价值体系。 具体措施包括,完善数据集长效运营机制,鼓励数据集在数据交易所(中心)等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挂牌交易,发展“订阅模式”“商场模式”“定制模式”等多元服务形态,推动商业模式从基础数据包销售向API调用、模型化解决方案及全栈服务梯次跃升。探索词元交易等新型交易模式,构建以词元为基础,可量化、可定价的数据价值体系等。 “当前,词元需求的爆发式增长速度,已经成为智能经济新形态的时代坐标之一。”赵刚认为,某种程度上,词元调用量已成为衡量AI产业活跃度、价值释放程度的“度量衡”。 今年3月,中国日均词元调用量已突破140万亿,两年增长超千倍。据摩根大通预测,2025年至2030年,中国token消耗量年复合增长率将高达330%,5年增长400倍。 有机构测算,当前我国国产词元定价约为海外的1/10。我国词元价格优势极为明显,这为我国探索以词元为基础的价值体系提供了条件。 就数据产业本身来看,我国词元调用量的大量增加,其背后离不开数据集大量供给的支撑。截至2025年底,我国已建成高质量数据集超过10万个,数据要素赋能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已进入良性互动阶段。赵刚预计,我国若率先实现词元交易规范化,将为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提供重要支撑,并带动各个相关产业加速发展。

    2026-6-11
  •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高效办成工程建设领域执业人员注册“一件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水利(水务)厅、数据管理部门,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局、水利(水务)局、数据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数据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决策部署,推动高效办成工程建设领域执业人员注册“一件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推动高效办成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水利工程)、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等执业人员注册“一件事”,持续提升执业人员注册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2026年底,以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为牵引,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实现工程建设领域执业人员电子证照全覆盖。2027年6月底,进一步提升数据共享能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推动“一件事”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电子证照标准体系,加快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等电子证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快建设统一的跨部门电子印章系统,制定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电子印章标准,推动电子印章全面应用;加快推动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及注册环保工程师等2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电子证照应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生态环境、水利、数据管理等部门统筹抓好本地区电子证照实施与应用,推进本地区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电子印章的实施与管理。 (二)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各部门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枢纽作用,完善跨地区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提高数据共享时效,推动关联事项集成办理。建立健全部门协同审查机制,优化审核流程,更好支撑工程建设领域执业人员注册“一件事”便捷办理。在资格延续、注销注册等环节,通过数据核验替代证明事项材料,在审查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压减办理时限,不断提升审查效率。 (三)发挥信息系统作用。各部门完善部级政务服务门户数据归集、公开公示和服务引导等功能,集中公示工程建设领域执业人员注册信息。推进系统整合和互联互通,拓展行业业务系统功能,推动执业人员注册数据有序回流与高效利用。鼓励省市县业务系统统建共用,坚决防治和纠正政务服务中的“面子工程”。 (四)提升线下服务能力。省级住房城乡建设、数据管理部门要主动作为,因地制宜保留并优化线下服务渠道。加强“一件事”导办帮办、人工服务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注重政务服务大厅集约建设和实效导向,杜绝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 (五)加强人员信用监管。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注册执业人员信用记录,强化信息共享支撑作用,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注册执业人员监管机制。开展注册执业人员信用评价,规范信用评价应用,鼓励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 (六)推进“人工智能+政务服务”应用。各地要加强政策统筹,在确保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稳妥推进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在政务服务场景的应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智能问答、智能引导、智能预填、智能帮办等服务。鼓励各地开展智能辅助受理、辅助审批和智能分析试点,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水利、数据管理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执业人员注册“一件事”工作,积极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强化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一件事”有序推进、有效落地。 (二)健全评估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可量化、全过程的跟踪监测与效果评估机制,适时开展实施情况、企业群众体验综合摸底。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及时优化调整与工程建设领域执业人员注册“一件事”不适应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解读政策、办事流程和典型案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策透明度和公众知晓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 2026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6-6-11
  • 自然资源部:进一扇门 绘一张图 办一类事

    审查环节压缩2/3,报部项目审批时间平均压缩80%,多地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数十个工作日即可获批……今年以来,紧扣“支持经济大省挑大梁”这一重要部署,自然资源部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一体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推出一系列减负举措。多项核心数据大幅改善,反映出减负增效动能的持续澎湃与基层干部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上下联动,项目落地加速度 “叮咚!”听到系统提示音,随之查看批复,安徽合肥滨湖科学城发展规划处副处长鲍凯长舒了一口气:“以前是反复沟通汇报。现在网上申报,联动审批直接把项目办好了。”当地龙兴大道南延、方兴大道东延、北二环西延、锦绣大道东延等主干道横向交织林地、土地等多领域要素的复杂项目,从县级综合选址论证,到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批复,仅用了18个工作日,比原计划缩短40天。 审批提速,得益于主动破局。自然资源部将分散在部、国家林草局各司局的用地、用林、用海、用矿等审批事项集中至政务大厅,构建起“垂直联动+横向联动”的通用审批流程,实现“一站式”审批,让办事者进一扇门就能办成事。 “有了上下联动的包保服务,前方蹲点组提前了解情况、主动指导,后方政务大厅集中审批。项目业主单位准备材料的时间省了,项目落地快了,干部跑腿也少了,减负落到了实处。”自然资源部赴安徽蹲点工作组工作人员朱潇逸说。 审批通道的全面打开,为地方发展注入更多动能。依托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要素保障体系,自然资源部不仅为基层干部减了负,更为支持经济大省挑大梁提供了支撑。截至今年4月底,国家重大项目已保障到位662个,供给用地20.1万公顷,有效促进投资约7.2万亿元。从“一网感知”到“全程服务”,审批减负正转化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去繁就简,规划编制卸包袱 空间规划,是项目落地的“先手棋”。为根治以往规划过多过滥、内容重叠冲突的顽疾,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全面部署形式主义问题排查整治,从部本级做起,进一步精简优化“十五五”时期的规划编制任务。 “我们坚持精简优化、务实管用,指导地方在规划编制中能统筹的绝不单独编制,内容相近的坚决合并。”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谢海霞表示,及时终止目标模糊、脱离实际的在编规划,切实提升规划质效,让基层干部从“过多过滥”的泥潭中抽出身来。 在山东临沂,沂南县东高庄村曾因缺乏规划而发展受限。如今,依托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短实新”的村庄规划编制出台,村里修通了道路,盖起了新型社区、广场、沉浸式展馆。自2025年5月1日以来,村子已接待旅客超2.8万人次,推动村集体收入显著增长。 乡村规划师尤克全感慨:“有了这张图,山、水、林、田、村边界厘清了,互相打架的问题解决了。规划图变成了实景图,基层工作有蓝图、有目标、信心足!” “一张图”的应用,正显现出强大的数字治理生命力。在临沂,30个专项规划成果已纳入“一张图”,提前协调化解空间矛盾冲突700余项,精准保障200余个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专项规划从“部门分治”走向“协同共编”,通过打破数据壁垒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 由点及面,推动办好一类事 为基层减负,落脚点在于惠民利企。自然资源部推动政务服务从“高效办成一件事”向“破除障碍办好一类事”纵深跨越。 在江苏宿迁,澳中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因产能不足,需要购置厂房,但又面临资金短缺的压力。当地自然资源部门灵活应用“带押过户”服务模式,在保障交易安全前提下,帮助企业以30%首付资金完成交易过户,既节省了1900万元过桥资金成本,更将全流程时限压缩了15天。企业代表说:“现在可以共享材料,全链条同步办理、当日办结,真正为企业解了难题。” 从解决一个产业园的烦心事,到理顺全国要素保障机制,由点及面,治标治本。今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38号文”),针对先行用地审批、线性工程分段报批等共性难题,一次性推出13项放权赋能的举措。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司长刘彦表示:“我们将蹲点调研中的成熟经验转化为法规政策,出台‘38号文’等务实管用的制度成果,从长效机制上为基层松绑减负。” 为基层减负,需久久为功。自然资源部减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主动靠前服务,以蹲点服务、联动审批、政策创新等为抓手,打通重大项目落地“快速道”,打造地方诉求解决“直通车”,为基层干部松绑赋能,为“十五五”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2026-6-9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6G创新发展部省协同试点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十五五”规划纲要要求,充分发挥我国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凝聚重点地方、重点企业创新资源,共同开展6G技术创新、产业生态培育、应用场景拓展,支撑未来产业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现组织开展6G创新发展部省协同试点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统筹推进、因地制宜、创新驱动、标杆引领”原则,结合全球6G国际标准化和产业发展节奏,工业和信息化部统筹推进6G技术研发、标准研制、产业布局、生态培育、国际合作等,推动试点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以下统称试点地区)强化优势互补,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科研条件等科学布局,进一步发挥比较优势,激发创新活力,探索特色化发展路径,更好服务6G发展大局,形成全国6G创新“一盘棋”格局。 到2029年,通过实施6G创新发展部省协同试点专项行动,进一步激发地方和企业创新活力,形成一批自主创新的6G技术方案,培育一批前景可观的新型业务应用场景,涌现一批丰富多样的新型终端产品,为6G商用落地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技术攻关协同 瞄准全球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制高点,强化6G前沿技术布局,加强通信与人工智能、卫星互联网、无线感知等融合技术方案和系统架构研究,支撑6G标准研制和产业研发。深化基础理论创新,围绕信息理论、编码理论、电磁理论等基础理论与技术持续研究,形成一批基础性、原创性、颠覆性科研成果,为移动通信发展长期演进做好技术储备。 (二)加强产业研发协同 结合6G标准和产业发展节奏,加强6G基站、核心网、承载网、专用仪器仪表等通信设备产业研发,提升产品性能和安全保障水平,支撑6G商用部署。优化关联产业研发布局,加强新型终端、芯片器件、操作系统、商业航天等6G关联产业培育,打造地方6G特色产业集群。 (三)加强应用培育协同 面向沉浸式通信、工业制造、低空经济、具身智能、智慧海洋等6G潜在场景,发挥政策、数据、人才、资本等要素支撑作用,强化审批、用频、用地等要素保障,因地制宜开展6G应用场景培育。组织垂直行业企业联合通信企业共同开展6G应用场景和安全解决方案适配验证,探索6G新型应用需求。鼓励中小企业深度参与场景需求挖掘、商业模式探索等,促进6G应用繁荣发展。 (四)加强项目布局协同 组织实施移动信息网络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体系化布局6G技术攻关、标准研制、产品研发、应用培育、生态构建等重点任务。探索地方多元化资金渠道,持续加强对省内企事业单位开展6G相关领域项目的支持力度。做好国家和地方相关项目的统筹协调,避免重复支持。 三、试点条件 试点地区应具备完善的工作机制,在6G技术创新、产业基础、应用场景等方面具有良好发展基础和特色优势,能够在政策、资金、人才等要素方面为6G创新提供有力支持。 (一)技术创新活跃。拥有高水平创新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创新主体,在6G相关前沿技术领域有深厚的研究积累。拥有行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能够高效组织地方产学研用各方力量。 (二)产业基础扎实。在6G相关领域拥有至少1家国内领先或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并拥有3家及以上承担过6G相关领域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在新型终端、关键器件、操作系统、商业航天等关键环节拥有若干创新活力强的创新企业。 (三)应用场景丰富。在5G/5G-A规模应用方面具备较好的发展基础。地方行业特色鲜明,拥有典型应用场景。重点领域和行业企事业单位创新积极性高,持续探索6G创新应用,不断挖掘典型场景。 (四)支持保障有力。高度重视6G创新发展,将6G相关领域确定为优先发展的战略方向,有较明确的发展规划和路径,并具备较为完善的工作组织机制和行业监管机制。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场景培育等方面能给予相应的政策和资金保障。 四、工作程序 (一)推荐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通信管理局、科技主管部门等,结合地方实际,选择1至3个具备资源优势的特色发展方向,组织编制《6G创新发展部省协同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地区)》(见附件),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于2026年7月31日前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 (二)组织论证。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国内权威专家,结合6G发展总体规划、国际标准节奏、技术产业发展情况等,对工作方案开展评估论证。 (三)批复方案。经评估符合国家6G总体布局的工作方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程序批复实施。实施期限原则上为3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 (四)组织实施。试点地区按照批复确定的工作方案抓好具体任务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权威专家加强对试点地区的指导,及时跟踪实施进展,开展阶段评估和总结评估。评估后确有必要延期的,可适当延长实施期限。 (五)动态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密切跟踪6G发展动态,适时组织试点地区优化调整工作方案。试点地区可根据实际按程序申请调整工作方案,确保相关工作取得实效。 五、保障措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做好统筹协调,在技术试验、项目布局、成果应用、生态培育等方面强化组织保障。 (一)强化试验验证。组织IMT-2030(6G)推进组有序开展6G技术试验,支持试点地区积极参与测试环境建设、测试方案制定、测试结果共享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迭代成熟。 (二)强化项目统筹。对试点地区拟立项支持并推荐纳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序列的重点地方项目,组织移动信息网络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总体专家组开展项目布局咨询和指导,经专家组论证通过后,可按程序纳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统筹管理,同步实施,成果共享。 (三)强化成果衔接。发挥整机带动作用,支持试点地区研发成果在相关产品中优先应用。结合地方应用培育情况,适时通过应用案例征集、赛事活动等方式深入挖掘6G应用标杆。 (四)强化生态赋能。支持6G发展大会、IMT-2030(6G)推进组相关会议等优先在试点地区举办,汇聚生态资源,激发创新热情,赋能试点地区6G创新生态构建,营造良好创新氛围。 附件:6G创新发展部省协同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地区)

    2026-6-9
  • 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据管理部门: 现将《关于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加快推进相关工作。 国 家 数 据 局 2026年6月3日 关于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 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是经过采集、加工等数据处理,可直接用于开发和训练人工智能模型,能有效提升模型性能的行业数据的集合,包含行业通识和行业专识数据集。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是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实现产业落地的基础性、关键性资源。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推广与“人工智能+”同频共振、互促共进,强化数据赋能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人工智能+”行动,主动顺应人工智能发展范式跃迁,按照“需求牵引、急用先行、应用验证、安全保障”原则,聚焦国民经济发展重点行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行业高质量数据集供给、流通、应用等关键环节,部署强基扩容、标注攻坚、提质增效、应用赋能、管理服务、价值释放六个专项行动,形成“场景牵引数据、数据驱动模型、模型赋能应用、应用创造价值”的“数据飞轮”,加快构建数据要素与人工智能协同演进的共生生态。 到2028年底,建成一批覆盖重点领域、经过应用验证的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打造一批数据驱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典型应用场景,培育一批具备领先优势的创新型数据企业和专业人才,形成一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工具和标准。数据从供给到价值释放的良性循环基本形成,数据赋能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数据产业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持续催生智能经济新增长点。 二、实施强基扩容行动 顺应人工智能加速向行业渗透,从对话向多模态生成、决策执行、具身智能、物理交互等范式跃迁的趋势,拓宽数据供给渠道,丰富数据供给类型,加快建设行业高质量数据集,为人工智能发展和应用提供充足“燃料”。 (一)聚焦行业领域推进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聚焦科学研究、工业制造、农业农村、智慧能源、交通运输、金融服务、医疗卫生、教育教学、电子商务、人力资源、文化旅游、应急管理、气象服务、绿色低碳、公共安全、城市治理、住房建设、自然资源、社会信用等重点领域,以及低空经济、具身智能、智能驾驶、智慧海洋、生物制造等创新领域,加快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 (二)夯实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基础路径。梳理行业数据资源底数和应用场景,建立数据资源清单和数据集需求清单。以应用为牵引,持续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先行先试,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据驱动型示范场景。强化链主单位牵引带动作用,支持链主单位以联合体等形式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共建和资源整合,持续扩大行业高质量数据集供给规模,鼓励链主单位面向行业开放数据集并提供数据服务,赋能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参与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加大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力度,推动公共数据与行业数据融合利用,建设一批高质量数据集。 (三)面向人工智能应用需求丰富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形态。持续推进文本、代码、图像、音频、视频、点云、时序数据、科学数据等多模态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赋能人工智能预训练、指令微调、强化学习、测评等各阶段。加强知识库、知识图谱、本体等数据集建设,加快复杂任务规划、长程推理、人机交互、决策执行等数据集建设,赋能智能体等新型智能应用形态。加快重点场景物理交互、环境感知、运动控制等真机交互数据集建设,积极应用仿真模拟与合成技术扩大数据供给,赋能具身智能发展。积极面向世界模型等前沿方向,推进数据集建设。 (四)强化与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有机联动。鼓励依托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充分运用隐私保护计算、可信数据空间等能力,开展数据集安全存储、可信流通、高效应用,推动数据集从分散持有向集约化、标准化供给转变。鼓励探索建设支撑大规模、多模态数据集的数据基础设施存力中心。 三、实施标注攻坚行动 数据标注是将知识和经验注入到训练数据的过程,是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引导数据标注从“以人为主”向“人机协同、专家深度参与”的多层次标注模式转变,推动数据标注向专业化、智能化跃升。 (五)推动数据标注转型升级。加强数据标注领域科技创新,强化自动化工具和平台的研发与应用,发展“模型预标注+人工校准”“人工标注+模型检验”“模型预标注+模型检验”等智能化标注服务,全面提升数据标注水平。发展专家型数据标注服务,建立行业专家认证机制,推动专家深度参与指令微调、强化学习等阶段所需的专业知识标注,生产领域知识、逻辑推理等高质量数据集,提高数据集的知识密度与专业价值。 (六)持续推动数据标注先行先试。指导首批七个承担数据标注先行先试任务的城市,持续做强做深数据标注产业。面向创新能力强、发展基础好、产业特色优的地区,梯次布局一批数据标注创新试验区。有序引导具备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试验区建设,促进数据标注产业链上下游紧密协同,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培育一批数据标注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壮大数据标注产业。 (七)扩大数据标注人才供给。支持有条件的院校增设数据标注相关课程,依托产教融合、校企协同等方式,培育具备专业知识的数据标注人才。鼓励开展数据标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强化继续教育与在职培训,畅通人才发展通道。完善分层分类人才评价体系,建设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专业标注人才队伍。鼓励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参与标注工作,通过灵活就业、项目协作、多元岗位供给等方式,扩展就业渠道。 四、实施提质增效行动 推动构建符合结构完整性、内容多样性、标注准确性、模型适配性等质量标准、满足人工智能就绪(AI-Ready)的高质量数据集,降低训练推理成本,有效提升模型性能。 (八)提升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质效。加强数据清洗、增强、标注、对齐、质检等关键技术攻关和全过程自动化工具研发应用,支撑高效率、高标准构建行业高质量数据集。针对行业特定应用场景,鼓励运用数据智能过滤与配比等技术,构建更精、更强的高知识密度数据集,降低训练推理成本。发挥数据合成在数据集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利用模型、仿真系统等生成的数据,解决稀缺场景数据集构造难、真实场景数据采集成本高等问题。 (九)推动高质量数据集标准体系建设和应用落地。加快推进高质量数据集格式、类型、标注、质量测评等相关国家标准研制、应用验证和贯标,健全高质量数据集标准体系。鼓励各行业、各地方与国家标准联动,推动重点行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标准研制。加强在产业政策、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引用相关标准,引导产业执行高水平标准,用好检验检测等手段推动标准实施,促进高质量数据集规范化建设。 (十)强化高质量数据集质量测评和结果互认。持续完善“数据质量验证+模型应用反馈”的测评方法,加快建设覆盖多行业、多场景、多模态的测评数据集,有效评估高质量数据集应用效果。发起高质量数据集测评联合行动倡议,推动相关单位按照标准,采用统一测评方案和工具开展测评和封装工作,实现“一次测评、全国互认”。 五、实施应用赋能行动 坚持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与实际应用深度融合,以模引数、用数赋模,促进高质量数据集建设与“数据要素×”“人工智能+”同频共振,全面赋能产业数智化转型。 (十一)打造“数据飞轮”应用闭环。以模型应用牵引数据供给、以数据赋能模型迭代,推动形成“场景—数据—模型”协同发展的良性循环。发挥“人工智能+”场景牵引作用,推动数据供给和场景的精准匹配,以用促建,以实际需求吸引更多数据资源汇聚,推动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有效供给和持续优化。结合“数据要素×”行动,深化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以建促用,充分利用模型应用产生的动态交互数据等,驱动行业模型能力持续提升。 (十二)打造行业应用标杆和典型案例。着力打造集“数据集生产加工和流通利用、支撑模型训练应用”于一体的数据赋能工场,打造一批行业标杆,加速人工智能应用落地。打造一批数据赋能智能体解决实际问题的典型案例,推动高质量数据集规模化应用。 (十三)繁荣数据集协同发展生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联动,分行业分领域有序推进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和应用。搭建“政产学研用金”多方交流平台,形成共建共享、互利共赢的产业生态,破解“数据孤岛”“数据烟囱”。常态化举办供需对接活动,提升供需匹配效率,促进实质性合作落地。组织遴选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和应用典型案例,发挥行业示范引领作用。支持举办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创新赛事活动,以赛促建、以赛促用。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建立健全数据集跨境安全有序流动机制,推动跨境流动规则互认,鼓励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主体积极参与全球数据生态建设。 六、实施管理服务行动 加强数据集管理,完善数据伦理和治理机制,推动落实数据权益相关制度,推进数据集建设体系更加规范有序。 (十四)构建数据集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体系。加强覆盖数据采集、清洗、加工、标注、质检、测评、迭代、审计等全生命周期的数据集管理服务能力建设,依托数据基础设施,强化隐私保护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应用,确保数据可管、可控、可追溯。建设“物理分散、逻辑集中”的国家数据集管理服务系统,实现数据集目录、供需等信息互联互通。支持各地方、行业依托国家系统设置专区,支持已有系统与国家系统对接。 (十五)探索面向人工智能发展的数据相关制度。落实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研究合成数据等新情况新问题。兼顾产权保护与创新发展需求,完善人工智能训练阶段数据使用规则,推动版权作品数据等有序用于模型训练,完善数据授权使用机制和收益分配规则,打造权责清晰、合规包容的制度环境。 (十六)坚持伦理先行与公平普惠。研究探索高质量数据集伦理道德规范,坚持有益社会的价值导向,严禁非法收集或使用敏感数据。防范数据集建设全流程产生数据偏见与歧视,充分考虑社会各界多元需求,最大限度确保数据集建设成果惠及全民。 七、实施价值释放行动 发挥数据集的应用价值,以行业高质量数据集赋能人工智能发展。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推动数据集商业化、资产化,培育为数据付费的市场共识,探索以词元(Token)为基础的价值体系。 (十七)发挥行业高质量数据集的应用价值。建立数据集和模型需求对接机制,推动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和模型精准适配,提高模型质量和效率,深度赋能行业发展。推动行业高质量数据集跨行业、跨领域、跨场景融合利用,鼓励“以数换数”“数模互换”“数据托管”“数算一体”等多种应用模式。积极参与开源社区建设,鼓励中介机构、公益机构将基础性、公益性数据集作为公共产品向社会公开,激发用数活力。 (十八)创新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商业模式。完善数据集长效运营机制,鼓励数据集在数据交易所(中心)等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挂牌交易,发展“订阅模式”“商场模式”“定制模式”等多元服务形态,推动商业模式从基础数据包销售向API调用、模型化解决方案及全栈服务梯次跃升。探索词元交易等新型交易模式,构建以词元为基础,可量化、可定价的数据价值体系。 (十九)探索行业高质量数据集资产化创新路径。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率先探索开展数据集资产盘点、登记、评估等试点工作,为数据资产化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鼓励探索数据集质押融资、作价入股、资产证券化、数据信托、数据保险等多元资产化创新模式,拓宽数据价值转化渠道。 (二十)培育为高质量数据付费的市场共识。建立健全市场化利益分配机制,确保数据供给、加工、流通、应用等各环节主体均能获得市场化价值回报,共享数据红利。鼓励数据需求方通过购买、合作等形式加大投入,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模型企业等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数据采买纳入预算编制,率先开展数据采购实践,带动形成数据有偿使用市场共识,构建健康可持续的数据市场生态。 八、保障措施 国家数据局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协同推进高质量数据集建设与应用,构建“部门协同、领域联动”的工作格局。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组织实施力度,避免一哄而上,防止同质化、低水平重复建设,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措施,统筹安排数据产品和服务采购经费,用于支持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支持各类主体以应用为牵引,积极开展和参与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引导金融机构、耐心资本、产业基金等,加大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的投资力度,鼓励地方设立专项资金,探索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鼓励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创新探索。持续跟踪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工作,完善监测指标,评估建设和应用成效,阶段性总结经验。强化安全保障,落实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全流程安全治理机制,防范数据投毒与污染、数据泄露等安全风险,守牢数据安全底线。

    2026-6-9
  •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关于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整治恶意炒作涉企信息”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 按照2026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工作安排,中央网信办决定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2个月的“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整治恶意炒作涉企信息”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恶意炒作涉企侵权信息乱象,从严从快清理处置涉企侵权信息、账号,督促网站平台扎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涉企信息内容管理机制,加大涉企侵权信息处置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专项行动聚焦恶意炒作涉企信息等四类突出问题。 (一)恶意炒作涉企信息问题 1.在企业上市融资、财务报表公布、新品发布等重要时间节点,炒作涉企负面信息。 2.恶意集纳涉企负面信息,泛化异化炒作企业经营问题或产品质量问题。 3.开展虚假不实测评,恶意炒作商品测评、测试和消费体验信息。 4.通过“付费投流”等方式,对涉企负面信息进行推广,人为制造或放大涉企舆论热点。 (二)诋毁抹黑企业问题 1.利用AI生成涉企虚假不实信息,恶意抹黑诋毁企业、企业家。 2.雇佣网络水军,散布同质化涉企负面信息,恶意碰瓷、诋毁其他企业和产品。 3.网络名人账号以“喊话”等形式无端质疑、拉踩企业,煽动网民攻击谩骂企业、企业家。 4.对特定品牌用户“贴标签”,进行污名化攻击,煽动消费群体对立。 (三)牟取非法利益问题 1.向企业发送“负面信息求证函”“情况核实函”等,胁迫企业开展商业合作。 2.将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与商业合作挂钩,以发布涉企负面信息为手段,向企业施压牟取经济利益。 3.发布涉企负面信息后,向企业索要“删帖费”“撤稿费”。 (四)侵犯企业家个人权益问题 1.炒作企业家个人隐私。 2.发布传播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企业家的言论。 3.炒作企业家私生活话题,贬损丑化企业、企业家形象。 4.翻炒企业家旧闻旧事,断章取义、歪曲解读企业家言论。 三、工作要求 (一)及时部署开展。各地网信部门要落实本通知要求,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企业、企业家对专项行动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加强力量统筹,周密组织实施,务求工作实效。 (二)压实主体责任。指导督促网站平台加大人员、技术投入,加强涉企侵权信息发现力、研判力、处置力,严格落实《整治涉企侵权信息 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自律公约》,强化AI生成合成信息、网络测评活动信息管理,加大账号、MCN机构管理力度。健全投诉举报渠道,规范研判处置流程,提升处置工作质效。 (三)加大惩戒曝光。对需要跨地区处置的涉企侵权信息,上报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对需要依法处置的账号、应用程序和网站平台等,上报中央网信办网络综合治理局。要强化联动协作,加强行刑衔接,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经依法处置的网站、平台和账号,要适时曝光,强化警示震慑。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2026年5月26日

    2026-6-2
  • 刘烈宏赴温州市、深圳市、东莞市调研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

    5月22日至27日,国家数据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烈宏带队赴浙江省温州市、广东省深圳市、东莞市,实地调研浙江惠利玛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万控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云软件谷、温州市数智安全运营中心、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展示交流中心、深圳晶泰科技有限公司、荣耀智能制造中心、深圳机器人谷、深圳“模力营”AI生态社区、深圳数据交易所、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国家人工智能中试基地(消费领域 移动终端方向)、东莞市数据产业集聚区、东莞市数据标注产业园、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等,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各行业各领域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的情况、问题和意见建议。 从调研情况看,当前数据要素价值正在加快释放,呈现出3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531”工作体系落实落地,数据赋能千行百业的效果显著。企业通过不同程度应用“531”政策工具箱,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加强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模数共振,实现产品形态、生产方式等发生深刻变化,孕育新产品、新服务,不仅实现企业自身转型升级、快速成长,也有效破解行业痛点难点问题,拓展出新的市场机会和发展空间。 第二,企业数据开发利用要打好“用好自己的数据”“赋能产业链上下游和生态建设”“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个主战场。企业数据价值释放着重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赋能企业自身发展,实现企业自身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二是赋能上下游企业和产业生态,特别是大企业、平台企业、创新企业通过发挥带头作用,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产业生态转型升级,带动行业协同降本增效;三是赋能经济社会发展,通过推动数据跨行业、跨领域流通,推动经济社会整体转型升级。 第三,数据正在成为地方招商引资的新亮点、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越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数据氛围越浓厚,当地企业通过数据赋能实现创新发展的效果越好,地方对创新人才和企业的吸引力也越强,最终形成数据价值释放和产业创新发展的正向循环。 国家数据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发展和安全的重要论述,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进“531”工作体系落实落地,破解数据流通应用难点,加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更大力度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国家数据局综合司、政策和规划司主要负责同志,浙江省数据局、广东省政数局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2026-6-2
  • 五部门发文促进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规范发展

    为促进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规范健康发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网信办、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日前联合公布《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管理规定》。规定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是指为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的信息内容生产发布活动提供的策划、制作、分发、营销、推广、经纪等服务。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快速发展,相关产业逐渐壮大。同时,一些机构和相关平台受流量利益驱动,频繁蹭炒热点事件、打造虚假人设、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扰乱网络秩序,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制定规定,有助于聚焦突出问题,为防范化解相关风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规定要求,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经营主体登记,并依法取得相应行政许可;平台应当与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签订入驻协议,并及时将入驻情况报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备案;平台应当以显著方式在签约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页面展示该账号所属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名称。 规定提出,互联网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及签约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依法开展互联网信息内容生产传播活动,不得实施以炮制议题、合成伪造、臆测编造、拼凑剪接等方式混淆视听,或者恶意集纳、翻炒负面信息、旧闻旧事,误导公众;编造背景、情节、人设等开展虚假或者误导性营销等行为,扰乱互联网信息服务秩序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

    2026-6-1
  • 四部门部署2026年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

    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印发《2026年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工作要点》,部署了6个方面15项重点任务。 6个方面重点任务为:完善数字素养培育体系、深化数字应用场景建设、提升全民人工智能素养、促进数字普惠包容发展、营造安全有序网络空间、健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具体包括:强化数字资源供给开放、拓宽数字素养提升渠道;提升数字生活品质、提升数字工作能力、激发数字创新活力;强化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加快人工智能人才培育、深化人工智能普及应用;深化信息无障碍环境建设、打造数字助老惠民公益项目;引导全民文明依法上网用网、筑牢全民网络安全防护意识、促进人工智能安全规范发展;完善多方协作机制、深化国际交流合作。

    2026-6-1
  • 法律法规电子文件国家标准将于9月1日实施

    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记者孙鹏程)记者5月28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法律法规电子文件国家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座谈会上了解到,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牵头编制的法律法规电子文件三项国家标准近期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将于2026年9月1日正式实施。 据介绍,当前,社会公众对法律法规信息查询、获取、使用的便利性、权威性、可靠性要求越来越高,随着电子文件大量产生、快速流转,篡改、丢失、泄露等风险隐患也逐渐凸显。编制法律法规电子文件国家标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的重要保障。三项国家标准的编制工作历经三年多的时间,由全国人大信息中心具体组织实施,15个部门共同参与。 这三项国家标准旨在统一法律法规电子文件的页面格式、文件结构、系统接口等,实现法律法规电子文件的规范生成、有序管理、高效交换,填补了我国法律法规电子文件领域国家标准的空白,标志着法律法规电子文件管理工作迈入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化的新阶段,对于提升法律法规事务办理、信息共享、社会公众服务效能,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数字化、智能化具有重要意义。

    2026-5-29
  •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人工智能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引》系统布局人工智能计量能力建设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人工智能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引(2026版)》(以下简称《指引》),系统布局人工智能计量能力建设。 “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指引》出台,标志我国人工智能领域从“建算力、扩规模”向“提质量、强根基”迈出关键一步,对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 《指引》围绕基础支撑、通用技术、核心技术、计量技术规范、计量服务产业、智能赋能计量等六大部分系统布局,打通实验室创新与行业应用“最后一公里”。 聚焦“测不准”难题,让人工智能更可信。针对算法“黑箱”、决策可解释性差等痛点,《指引》部署AI系统内部状态监测与表征等关键技术攻关,推动建立人工智能可靠、安全、可信计量标准,实现AI技术性能“可测量、可比较、可追溯”。 聚焦“度量衡”基准,让人工智能更精准。“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推进量子计量、原位计量等新型计量校准仪器仪表攻关,《指引》明确提出支持构建国家级计量技术研发应用中心,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人工智能计量标准装置,加快形成覆盖算法模型、算力效率、数据质量全链条计量能力,为人工智能产品提供统一“度量衡”。 聚焦“全产业”赋能,让智能经济更惠民。《指引》推动计量技术深度融入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智慧交通等14个重点领域,围绕AI诊断算法可靠性等关键参数开展计量技术研究,助力解决产业数字化转型中质量评估难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人工智能应用的安全感、获得感。 聚焦“数据荒”难题,让人工智能有“粮”可依。“十五五”规划提出建设高质量数据集、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指引》明确提出构建具有最高计量特性数据集、标准参考数据集和测试数据集,建立基础资源共享机制,打破行业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安全共享,为人工智能算法训练和评测提供精准“粮草”。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建设一批人工智能计量技术研发应用中心,在智慧监管、智慧医疗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人工智能+计量”应用场景,加快构建与人工智能先导产业发展相匹配的计量支撑体系,为我国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贡献计量力量。

    2026-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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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发布“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清单和组织开展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落实《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能发科技〔2025〕73号)有关要求,根据《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能源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5〕168号)安排,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的申报和凝练工作。为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能源试点工作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布“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应用场景清单 根据各有关单位申报情况,经组织专家凝练,决定将“电网规划方案智能生成与评估”等51个场景列为首批“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请各能源企业抓紧推动高价值场景开放,以真实场景牵引人工智能技术突破和应用落地。 二、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能源融合试点 能源企业具有清单所列高价值场景,且有意愿开放的,可自行与人工智能技术供给方组建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细化场景建设实施路径及技术方案,编制形成试点建设方案,报送国家能源局,申请作为试点项目。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试点项目依托“‘人工智能+’能源试点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www.ny-ai.cn/)开展线上申报,具体场景建设指南可登录系统查阅。 (二)能源企业可单独或联合作为高价值场景需求方,与人工智能技术供给方组队成功后,由场景需求方牵头单位申报试点项目。 (三)试点项目须通过推荐单位上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能源中央企业集团总部均可作为推荐单位,每个推荐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0个,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推荐单位按优先级排序后上报。推荐项目的命名规则为“推荐地区/单位-单位名称-序号-场景名称(应与清单名称一致)-项目名称”。 (四)试点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可登录系统填报试点项目信息,导出形成试点项目建设方案盖章确认后,报送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确认推荐项目后,请于2026年7月30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盖章件上传至系统。 (五)申报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源企业或技术供给方,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六)试点项目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联系电话:010-81929234,81929213 附件:1.“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清单 2.“人工智能+”能源试点项目推荐汇总表 3.“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试点建设方案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6年5月14日

    2026-5-28
  • 国家能源局发布51个“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

    新华社广州5月27日电(记者王悦阳)5月26日,由国家能源局主办的全国“人工智能+”能源现场推进会发布首批“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其中包括“电网规划方案智能生成与评估”等51个场景。 高价值应用场景,从需求看,聚焦长期制约行业发展的痛点问题;从发展阶段看,人工智能技术赋能空间大,但行业应用处于早期阶段,未来可能对行业发展产生颠覆性、变革性影响;从成效看,具备全行业推广潜力,大规模应用后能助推能源产业转型升级。 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能源应用场景赋能。此次发布的51个高价值场景聚焦意见提出的八大类典型应用场景,探索形成综合解决方案可规模复制、商业模式可参考借鉴的“人工智能+”能源融合发展新范式,推动提升能源行业智能化发展水平。 其中,在电网领域,聚焦规划评审、调度运行等场景,人工智能提升电网运营管理效率;在能源新业态领域,围绕虚拟电厂、车网互动等场景,人工智能为新业态的孵化培育和规模化发展提供支撑;在新能源领域,通过多元数据融合,人工智能助力功率预测、市场化运营,提升新能源市场参与度和基地化运营能力等。 此外,会上还发布了《中国“人工智能+”能源发展报告2026》,回顾国内外人工智能与能源融合发展进展,研判我国“人工智能+”能源发展形势,并对下一阶段重点方向作出展望。 国家能源局局长王宏志表示,随着我国“人工智能+”能源从概念走向实践、从探索走向推广,产业形态加速演进、创新应用多点突破、融合基础不断夯实,将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和能源双向赋能,促进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跃升发展和生产关系深层次变革。

    2026-5-27
  • 国家数据局:“数据要素×”行动推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加快

    近日,从国家数据局了解到,“数据要素×”行动推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不断加快。 据了解,国家数据局先后开展两批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先行先试,推动隐私保护计算、区块链、可信数据空间、数场、数联网、数据元件等6条技术路线应用和动态优化,并在此基础上吸纳了数据编织、数据网格、本体论等前沿技术方向;目前,两批试点累计覆盖15个行业、43个城市,协同1.9万个生态主体,上架3.8万个数据产品,落地超270个应用场景,促进数据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释放价值。 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表示,今年“数据要素×”大赛增设“数据基础设施赛道”,希望通过“以赛促用、建用结合”,加强数据基础设施与场景应用的耦合,促进技术路线动态优化升级与标准验证。

    2026-5-25
  • 公安部拟明确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中获取密码等特殊程序

    近日,公安部拟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进行修订,起草了《公安机关电子数据取证规则(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在电子数据取证工作中,确需输入与案件相关的智能终端等账号密码的,一般应先由电子数据持有人提供账号密码;其不提供账号密码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明确告知电子数据持有人或者有见证人见证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相应措施获取账号密码。 在调取电子邮件等个人通讯内容时,应当先由电子数据持有人登录邮箱等方式协助提供,其不予协助的,应当经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告知电子数据持有人或者有见证人见证的情况下向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调取,从而充分体现对公民通信秘密、个人隐私、个人信息的尊重与保护。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扩大了取证规则的适用范围、对电子数据取证相关概念进行规范、规范了电子数据取证相关文书等。

    2026-5-25
共5370条 1 2 3 4 5 ... 269 20条/页 到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