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26年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统筹为基层减负和赋能,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和政务服务中的“面子工程”,根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的若干意见》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政务应用程序),是指各级行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开发建设,或依托各类互联网平台搭建,运行在移动智能终端上,为内部工作人员办公、管理、学习提供支撑服务的应用软件,包括移动客户端(APP)、小程序、快应用等,不包括政务公众账号和工作群组。县以下(不含县级)单位原则上不得开发建设政务应用程序。 为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管理服务的政务应用程序,参照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 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网信办负责统筹协调政务应用程序管理工作。省级网信部门会同同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政务应用程序管理工作。 第四条 政务应用程序的主办(使用)单位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建设、使用、安全管理等环节的主体责任。 第五条 政务应用程序上线前,主办(使用)单位应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备案程序,并在显著位置以醒目方式标示主办(使用)单位及备案编号。禁止以任何形式要求用户下载、安装或使用未经备案的政务应用程序。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主办(使用)的应用程序,不纳入统一备案管理。 第六条 新建、改建政务应用程序,应纳入信息化项目审批范围,开展立项审核,避免同质化政务应用程序建设和运营。政务应用程序备案前原则上应对功能完整性、性能稳定性、交互便捷性等进行验收。 第七条 各地政务应用程序主办(使用)单位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由省级网信部门通过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系统向国家网信办申请备案。 各部门主办(使用)的政务应用程序,由部门通过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系统向国家网信办申请备案。 第八条 主办(使用)单位申请政务应用程序备案,应按要求提供备案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一)政务应用程序基本信息; (二)政务应用程序立项审核情况; (三)政务应用程序功能设置情况; (四)政务应用程序运维和安全保障情况; (五)政务应用程序验收情况; (六)政务应用程序备案需要的其他材料。 开发建设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主办(使用)单位应在申请备案时单独说明。 第九条 省级网信部门应会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自收到备案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完备性审核。材料齐全的,报送国家网信办;材料不齐全的,退回主办(使用)单位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第十条 国家网信办应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和技术检测,重点关注政务应用程序是否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等强制性功能,是否缺失必要功能等。情况复杂或需要补充、更正材料的,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主办(使用)单位延期理由和预计时间。 对通过材料审核和技术检测的政务应用程序,国家网信办予以备案并编号;对需要补充、更正材料或未通过技术检测的政务应用程序,通过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系统反馈,主办(使用)单位应在收到反馈后10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交备案申请材料或整改说明,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备案申请。 第十一条 政务应用程序重大功能变更的,主办(使用)单位应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程序,在变更发生10个工作日前提交备案变更申请,按要求说明变更情况,并重新进行材料审核和技术检测。 第十二条 政务应用程序关停注销的,主办(使用)单位应在政务应用程序下线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备。 第十三条 政务应用程序关停注销前,主办(使用)单位应发布公告,依法依规处置相关数据,防止数据泄露或流失。 第十四条 主办(使用)单位应规范政务应用程序建设、使用管理,不得出现下列情况: (一)随意或重复要求基层填表报数交材料; (二)除安保、应急等特殊场景规定外,政务应用程序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等强制性功能; (三)强制推广下载使用政务应用程序,考核通报用户安装使用率,强制要求定期登录; (四)把政务应用程序异化为工作考核日常化、督查检查线上化的主要载体,将点赞量、网络投票数、转发量、学习时长等作为考评依据,非必要情况下强制要求下级和基层单位通过政务应用程序上传工作照片、视频和轨迹等; (五)使用政务应用程序从事经营性活动。 第十五条 鼓励在已备案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上架政务应用程序。 第十六条 主办(使用)单位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政务应用程序对用户端软硬件的适配性,支持在不同操作系统环境下稳定运行。积极采用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等创新技术,提升政务应用程序承载能力和用户体验。 第十七条 主办(使用)单位应组织做好政务应用程序运行监测,建立健全运维管理规范,严格巡查巡检,保障稳定可靠运行。 第十八条 主办(使用)单位应在政务应用程序中提供投诉建议功能,实现在线受理、跟踪反馈和回访评价等。 第十九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落实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密码管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信息服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保护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等。 第二十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完善保密自监管措施,定期开展安全保密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处置违反保密法律法规行为。 参与政务应用程序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非法向他人提供、非法使用。 第二十一条 各地区各部门应定期开展自查自评,主动发现强制使用、过度留痕、滥用排名、多头填报等问题并进行整改,对使用频率低、实用性不强的政务应用程序限期关停注销,对功能相近、重复的政务应用程序进行整合迁移。鼓励主办(使用)单位积极利用政务应用程序提高基层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各地区各部门应加强集约建设和数据共享,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优化政务应用程序功能。 第二十二条 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方面定期组织对已备案政务应用程序进行抽查检测,推广先进做法,对违反本办法的典型问题、规范化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 第二十三条 政务应用程序存在违法违规或违反《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防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的若干意见》及本办法规定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撤销备案。信息化项目审批部门应暂停主办(使用)单位政务应用程序项目审批,信息化项目运维经费管理部门应暂停主办(使用)单位政务应用程序运维经费拨付,待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重新备案后再按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 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可以参照本办法规范本单位、本系统政务应用程序管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网信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已上线的政务应用程序,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备案。
2026-01-29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截至目前,国家层面“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已推出五批共55项,从新生儿出生到教育入学,从个人创业到灵活就业参保,“高效办成一件事”正把政务服务的“改革清单”常态化转变为群众、企业在办事时可感可及的“便利清单”。 曾经,新生儿出生要跑多个部门办理手续,残疾人办事要往返奔波,这些看似琐碎的“小事”,却是群众生活中的“大事”。而“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核心,从来不是追求数字上的精简,而是直击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在这项工作落地实施的过程中,群众和企业办事的体验,从来不是衡量改革的“附加分”,而是检验政务服务的“硬标尺”。 就拿员工录用这“一件事”来说,以往企业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档案接收、社保医保参保、公积金开户等事项,要跑7个部门,交20余份材料,耗时近10个工作日。 上海在实施员工录用“一件事”过程中,与各类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充分沟通,坚持问题导向,以“集成服务”破局,将员工录用过程中的7个事项整合为“一次申报、多事联办”,并在此基础上新增本地特色的政策查办、“乐业上海”等服务,全链条满足企业用工需求。改革后,这“一件事”在上海能够实现在线实时办结,得到众多企业的好评。 教师资格认定是教师职业准入的“第一道门”,过去准老师们办理这件事时,存在“往返跑、多头跑、排队长、材料多、周期长”等问题。 江西在实施教师资格认定“一件事”时,推出“一次不跑、一网受理、一窗核验、一键联办、一次办结”的服务模式,申请人只需在线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后续的材料审核、结果反馈、证书发放等所有环节都在线上完成。这项服务从“多地、多窗、多次”向“一网、一门、一次”的转变,得到新晋老师的点赞。 “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关键是协同。每一批清单的落地,不是单个部门的“独角戏”,而是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大合唱”。“一件事”正是要打破部门壁垒、拆除数据烟囱,打通信息孤岛,将原本分散的审批权限、服务资源整合起来,实现流程再造、标准统一、服务集成。 比如江苏省实施社会救助“一件事”时,加强省级部门横向协同,明确由省数据局、省民政厅共同牵头,教育、司法、人社、医保、残联等14个省级部门单位协同参与,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现在这“一件事”在江苏办理,实现了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线应答,办理环节由34个减少至5个,累计办理时间由200多个工作日减少至不超过60个工作日,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为了解决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节多头跑、重复交、耗时长等痛点难点问题,河南省实施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时,制定全省统一推进路线,形成权责清晰、响应迅速、落实有力的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体系,全省统一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和时限标准。解决了协同难题,再加上“智能办”的技术赋能,企业现在办这“一件事”实现了“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 这些生动的实践,都是“一盘棋”思维的生动体现。这种打破常规的改革,让政务服务从“部门本位”转向“用户本位”,让高效办事成为常态,让便民利民成为自觉。 “高效办成一件事”不仅要便利,更要暖心。每批重点事项清单的推出,都充分考虑到不同群体的需求,既做强线上“一网通办”,让年轻人享受指尖办事的便捷,也保留线下“一门办理”,为老年人、特殊群体保留人工窗口、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填平“数字鸿沟”。从政策解读的“大白话”,到办事指南的“一目了然”,从窗口服务的耐心细致,到事后回访的跟踪问效,每一个细节都透着民生温度,让政务服务既有速度、更有温度,既有力度、更有精度。 “高效办”的底色,是实干担当、久久为功,让民生服务更具实效。改革从来不是“一阵风”,“高效办”更需要“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一件接着一件办。正确的政绩观,从来不是追求“数字政绩”“材料政绩”,而是坚持民生为大,以群众的真实获得感为标尺,脚踏实地办好每一件实事,让群众可感可及。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把“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承诺,转化为一件件民生实事的落地;把改革的力度,转化为群众感受的温度,让“高效办成一件事”从政务服务的改革举措,变成民生幸福的坚实支撑,在为民办实事的生动实践中,书写新时代治理现代化的温暖篇章。
2026-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