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的决策部署,近日,民航局、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民航数据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7年,民航数据基础制度逐步完善,行业数据治理能力大幅提升,基本实现运行、出行、物流、监管等重点领域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探索数据要素市场化流通试点,形成一批数据高价值应用示范和高质量数据产品;到2030年,民航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全面实现行业公共数据开放共享与授权运营,数据资源供给和开发利用效能显著增强,数据要素市场基本形成,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全面释放。 《实施方案》围绕数据基础制度、行业数据资源建设、数据要素高效流通等作出部署。将建立健全民航数据共享交互、公共数据管理、产权与流通交易、数据融合应用等行业数据基础制度及标准规范;推动行业各单位开展数据治理与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建立行业数据资源目录与数据资源库,提高民航数据供给规模与质量水平;推动行业数据共享开放,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培育民航数据要素市场,加强数据流通安全管理,促进数据要素高效流通。 《实施方案》围绕行业数据场景应用、数字基础设施底座、数据创新生态等作出安排,推动“数据要素×”行动和公共数据“跑起来”示范场景建设,拓展民航数据深度融入安全、发展、运行、出行、物流和监管等领域业务场景,促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统筹推进行业级、各领域数据和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民航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全面构建高效互联、绿色低碳的民航数字基础设施底座;强化产业链协同与上下游合作,融合创新数据应用场景,探索数据前沿技术,建设数据技术验证平台和试验场,加快培育民航数据创新生态。 下一步,民航局将持续加强政策统筹和组织推动,完善相关保障机制,推动各项任务有序落实,为民航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2026-09-20
近日,国家数据局在京发布第五批共50个公共数据“跑起来”示范场景,五批累计150个示范场景已覆盖23个重点方向。据了解,本批次示范场景申报数量达731份创历史新高,中央宣传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2个中央部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首次参与申报,部省协同、跨区域联合申报模式首次亮相,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企业数据的多源融合特征尤为鲜明。 从早期“少数部门、个别省份试点试水”到如今“全域动员、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究竟进入了怎样的新阶段?多源数据融合面临哪些技术与机制挑战?从“扩面”到“提质”的下一程又当如何落子?围绕这批场景释放的深层信号,多位专家进行了解读。 从局部破冰到系统协同 第五批申报数量井喷与中央部委批量入场,被受访专家视为标志性转折。北京市律师协会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领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王梦凡指出,这标志着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正从“单点突破”迈向“系统协同”的新阶段。从“地方探索”走向“国家统筹”,国家部门的参与不仅带来更高质量的数据资源,更意味着顶层设计正在加速完善;从“供给侧推动”转向“需求侧拉动”,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对公共数据的渴求,已使数据从沉睡的“资源”转化为活跃的“要素”。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王鹏持相同判断,他认为改革已从局部试点转向全域协同,参与主体从少数部门、个别省份扩展到多部委和全国不同区域,改革共识全面形成;工作重心从资源汇聚转向价值释放,不再聚焦数据归集,而是围绕真实场景落地,推动数据要素直接服务产业与民生。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副理事长贺可嘉从申报结构切入观察到,交通运输、社会管理、医疗健康、应急管理等领域申报占比居高,恰恰说明需求最迫切的部门冲在最前面。而中央宣传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这些传统上数据敏感度高、开放谨慎的部门首次申报,意味着数据开放的触角已伸入意识形态、民生保障等深层领域,改革破冰的深度与广度均超出以往。 多源融合仍需守住安全底线 第五批场景最显著的技术特征当属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企业数据的深度融合。然而,融合之路并非坦途。王梦凡从法律视角剖析了四重核心挑战:数据权属界定面临法律困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提出的“三权分置”框架仍停留在政策层面,缺乏上位法支撑,多源融合后最终产品权属如何划分、各方权益如何保障,实践中缺乏明确规则;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的合规压力陡增,尤其在医疗健康、社会管理等敏感领域,“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安全目标面临技术成本高企、标准不统一等难题;数据标准与互操作的技术壁垒突出,不同来源数据在格式、编码、元数据标准等方面差异显著,融合前清洗、对齐、标注工作量巨大;收益分配与激励相容的机制尚付阙如,公共数据的公益属性与社会数据、企业数据的私有属性在融合中如何分配增值收益,尚未形成成熟制度。 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投资部主任刘澄则从实操层面补充指出,多源聚合极易放大隐私泄露风险——一旦公共数据和企业个体数据叠加,就可能识别出特定主体,平衡价值挖掘和个人信息保护难度极大。此外,企业拿出自有数据参与融合需投入成本,但当前缺少合理的收益回馈与权益保障机制,许多企业顾虑重重,担心数据外流、投入没有回报。责任划分同样棘手:融合应用输出结果若出现决策偏差,责任究竟归属公共数据供给方、社会数据提供方还是场景运营方,相关责任链条尚不清晰。 贺可嘉强调,公共数据讲求公益属性、企业数据讲求商业回报,两类数据融合后的收益如何分配、成本如何分担、责任如何界定,目前仍需更成熟的规则。气象、医疗、农业数据一旦与企业数据碰撞,涉及个人信息保护和商业秘密的边界问题,必须依靠隐私计算、数据沙箱、可信数据空间等技术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而这类基础设施在多数地方仍有待完善。 制度创新与价值实效并进 累计150个示范场景覆盖23个重点方向之后,下一程的关键突破口在哪里?受访专家从不同维度给出了指向清晰的回答。 王梦凡提出五大突破口:加快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法治化进程,明确授权运营的法律性质、程序要求和监督机制,特别是要警惕单一主体独家授权可能引发的反垄断风险;建立数据质量与价值评估的标准化体系,针对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等新兴需求制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标准;构建多源数据融合的合规操作指引,为各方提供清晰的合规预期;推动示范场景的经验转化与制度输出,建立“经验萃取—制度转化—全国推广”机制;完善数据要素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加快《数据产权法》或相关专门立法的调研起草。 刘澄则直指考核导向的深层变革。他认为,提质的关键突破口在于回归数据的真实使用价值,将考核重心从“有没有场景”转向“实际价值产出”。后续不管是遴选还是后评估,都要强化实效导向,区分两类价值:产业场景看产业带动和市场主体的经济效益;民生场景看群众真实受益程度。要弱化技术炫技,淘汰“一次性样板工程”,不能将一次示范作为终身荣誉。 关于差异化布局对后续推广的启示,贺可嘉提供了一个颇具方法论价值的观察:可复制的不应是“场景答案”,而应是“方法框架”——摸清本地数据家底,锁定优势产业后匹配真实应用需求,跑通授权运营机制,这是一个可复制的通用打法。下一阶段若能将场景按禀赋类型归纳成若干“模式包”,如“数据富集部门型”“区域协同型”“特色资源转化型”,后进地区便能对号入座,示范的边际效应将真正放大。 从首批破冰到第五批规模化实践,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已行至“深水区”。公共数据“跑起来”之后,如何“跑得稳、跑得远、跑出真价值”,将是未来改革需持续作答的命题。
2026-09-11
2026-09-11
近日,国家数据局在京发布第五批共50个公共数据“跑起来”示范场景,五批累计150个示范场景已覆盖23个重点方向。据了解,本批次示范场景申报数量达731份创历史新高,中央宣传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2个中央部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首次参与申报,部省协同、跨区域联合申报模式首次亮相,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企业数据的多源融合特征尤为鲜明。 从早期“少数部门、个别省份试点试水”到如今“全域动员、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究竟进入了怎样的新阶段?多源数据融合面临哪些技术与机制挑战?从“扩面”到“提质”的下一程又当如何落子?围绕这批场景释放的深层信号,多位专家进行了解读。 从局部破冰到系统协同 第五批申报数量井喷与中央部委批量入场,被受访专家视为标志性转折。北京市律师协会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领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王梦凡指出,这标志着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正从“单点突破”迈向“系统协同”的新阶段。从“地方探索”走向“国家统筹”,国家部门的参与不仅带来更高质量的数据资源,更意味着顶层设计正在加速完善;从“供给侧推动”转向“需求侧拉动”,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低空经济等新兴领域对公共数据的渴求,已使数据从沉睡的“资源”转化为活跃的“要素”。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王鹏持相同判断,他认为改革已从局部试点转向全域协同,参与主体从少数部门、个别省份扩展到多部委和全国不同区域,改革共识全面形成;工作重心从资源汇聚转向价值释放,不再聚焦数据归集,而是围绕真实场景落地,推动数据要素直接服务产业与民生。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城市发展研究会副理事长贺可嘉从申报结构切入观察到,交通运输、社会管理、医疗健康、应急管理等领域申报占比居高,恰恰说明需求最迫切的部门冲在最前面。而中央宣传部、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这些传统上数据敏感度高、开放谨慎的部门首次申报,意味着数据开放的触角已伸入意识形态、民生保障等深层领域,改革破冰的深度与广度均超出以往。 多源融合仍需守住安全底线 第五批场景最显著的技术特征当属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企业数据的深度融合。然而,融合之路并非坦途。王梦凡从法律视角剖析了四重核心挑战:数据权属界定面临法律困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提出的“三权分置”框架仍停留在政策层面,缺乏上位法支撑,多源融合后最终产品权属如何划分、各方权益如何保障,实践中缺乏明确规则;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的合规压力陡增,尤其在医疗健康、社会管理等敏感领域,“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安全目标面临技术成本高企、标准不统一等难题;数据标准与互操作的技术壁垒突出,不同来源数据在格式、编码、元数据标准等方面差异显著,融合前清洗、对齐、标注工作量巨大;收益分配与激励相容的机制尚付阙如,公共数据的公益属性与社会数据、企业数据的私有属性在融合中如何分配增值收益,尚未形成成熟制度。 中国城市发展研究院投资部主任刘澄则从实操层面补充指出,多源聚合极易放大隐私泄露风险——一旦公共数据和企业个体数据叠加,就可能识别出特定主体,平衡价值挖掘和个人信息保护难度极大。此外,企业拿出自有数据参与融合需投入成本,但当前缺少合理的收益回馈与权益保障机制,许多企业顾虑重重,担心数据外流、投入没有回报。责任划分同样棘手:融合应用输出结果若出现决策偏差,责任究竟归属公共数据供给方、社会数据提供方还是场景运营方,相关责任链条尚不清晰。 贺可嘉强调,公共数据讲求公益属性、企业数据讲求商业回报,两类数据融合后的收益如何分配、成本如何分担、责任如何界定,目前仍需更成熟的规则。气象、医疗、农业数据一旦与企业数据碰撞,涉及个人信息保护和商业秘密的边界问题,必须依靠隐私计算、数据沙箱、可信数据空间等技术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而这类基础设施在多数地方仍有待完善。 制度创新与价值实效并进 累计150个示范场景覆盖23个重点方向之后,下一程的关键突破口在哪里?受访专家从不同维度给出了指向清晰的回答。 王梦凡提出五大突破口:加快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法治化进程,明确授权运营的法律性质、程序要求和监督机制,特别是要警惕单一主体独家授权可能引发的反垄断风险;建立数据质量与价值评估的标准化体系,针对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等新兴需求制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标准;构建多源数据融合的合规操作指引,为各方提供清晰的合规预期;推动示范场景的经验转化与制度输出,建立“经验萃取—制度转化—全国推广”机制;完善数据要素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加快《数据产权法》或相关专门立法的调研起草。 刘澄则直指考核导向的深层变革。他认为,提质的关键突破口在于回归数据的真实使用价值,将考核重心从“有没有场景”转向“实际价值产出”。后续不管是遴选还是后评估,都要强化实效导向,区分两类价值:产业场景看产业带动和市场主体的经济效益;民生场景看群众真实受益程度。要弱化技术炫技,淘汰“一次性样板工程”,不能将一次示范作为终身荣誉。 关于差异化布局对后续推广的启示,贺可嘉提供了一个颇具方法论价值的观察:可复制的不应是“场景答案”,而应是“方法框架”——摸清本地数据家底,锁定优势产业后匹配真实应用需求,跑通授权运营机制,这是一个可复制的通用打法。下一阶段若能将场景按禀赋类型归纳成若干“模式包”,如“数据富集部门型”“区域协同型”“特色资源转化型”,后进地区便能对号入座,示范的边际效应将真正放大。 从首批破冰到第五批规模化实践,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已行至“深水区”。公共数据“跑起来”之后,如何“跑得稳、跑得远、跑出真价值”,将是未来改革需持续作答的命题。